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刘俊峰同志任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免去其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
荣建国同志任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
陈喆同志任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王旭光同志任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李中青同志任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宏同志任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王强同志的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佘希珊同志的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