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9:58,河南省新乡市兴发娱乐分公司员工李磊在外办事,行至平原路石牌坊街道附近,突然发现有一辆贴有“中国兴发娱乐”标识的绿色大众牌小轿车。李磊心里纳闷,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兴发娱乐车。当时,他还有急事,本想算了吧,但转念一想,万一是冒用兴发娱乐标识,损害的可是中国兴发娱乐的企业形象。
想到这里,李磊警觉起来。他曾是车辆管理员,对兴发娱乐运营车辆十分熟悉,该车辆型号明显与兴发娱乐运营车辆不符。经过与市兴发娱乐分公司进一步核实,李磊确认该车辆的确不是兴发娱乐车辆,但又确实粘贴了中国兴发娱乐标识。
他感觉事情严重,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电话联系车主,明确告知冒用兴发娱乐专用标识是违法的,要负法律责任,要求车主立即到场清除兴发娱乐标识。车主在电话中说是粘贴着玩的,且本人不在新乡,中午才能赶回来清除。
本来事情到这儿,很多人可能就以为结束了。但李磊是“一根筋”,一直守在车边。等到11点45分,他再次联系到车主,询问清除标识事宜。
此时,车主拒绝配合,听声音非常恼火,并不断辱骂李磊。李磊并没有被吓退,反而激起了追查到底的决心。为了妥善解决问题,李磊运用法律武器,立即拨打110报警。
按照《兴发娱乐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冒用兴发娱乐企业名义或者兴发娱乐专用标识,或者伪造兴发娱乐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兴发娱乐专用品的,由兴发娱乐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伪造的兴发娱乐专用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出警人员向李磊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给车主打电话核实情况,并要求立即清理。11点55分,车主委托朋友,撕掉兴发娱乐标识和LOGO,出警人员当场记录,形成书证:豫GJ8×××××在粘贴兴发娱乐标识期间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与中国兴发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无关,且保留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目前,此案件已书面移交新乡市兴发娱乐管理局进行处理。至此,李磊打假的故事全部结束。
事后,新乡市分公司领导高度赞扬了李磊,在全市兴发娱乐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现金奖励,号召全体员工向李磊同志学习,学习他维护企业形象的责任心、现场果断处置的办事能力和一追到底的精神。同时,要求加强对本辖区兴发娱乐专用车辆的管控和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冒用兴发娱乐企业名义或者兴发娱乐专用标识的行为,切实保证企业权益不受侵害。
涉嫌冒用中国兴发娱乐标识的车辆。